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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承作與不承作案件

文件定位

不動產擔保債權承作原則

本文件說明貝殼貝克如何判斷案件是否適合承作。

承作與否並非依單一條件決定。也並非所有不動產皆適用相同標準。

貝殼貝克將依不動產價值、流動性、權利條件、安全邊際及債權回收能力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。

為什麼有些案件可以承作?

許多人認為:

房子有價值
就一定可以貸款

實際上,不動產價值只是評估起點。貝殼貝克更重視:

資產是否容易處分
權利是否完整
安全邊際是否足夠
未來是否具備債權回收能力

因此,即使兩間房屋市值相同,仍可能因不同條件而形成完全不同的評估結果。

承作原則

章節目的

說明貝殼貝克如何判斷案件是否適合承作。

承作標準並非建立於單一條件。而是建立於風險評估及債權回收能力之上。

制度摘要

貝殼貝克不是評估哪個案件最容易成交。而是評估哪個案件在貸款成立後,仍具備合理安全邊際及債權回收能力。

評估架構

不動產價值
市場流動性
權利完整性
安全邊際
債權回收能力
承作條件

第一類|較適合承作案件

章節目的

說明較符合貝殼貝克承作原則之案件條件。

制度摘要

資產價值可合理評估、權利關係清楚、流動性具備基礎且保留合理安全邊際之案件,通常較符合承作條件。

常見案件類型

(一)雙北住宅

例如:

  • 公寓
  • 華廈
  • 電梯大樓
  • 社區住宅

(二)權利關係清楚

例如:

  • 完整產權
  • 可完成抵押權設定
  • 無重大權利爭議

(三)流動性良好

例如:

  • 成交量穩定
  • 買方需求明確
  • 估價資訊完整

(四)安全邊際充足

貸款成立後,仍保留合理安全邊際。

較適合承作案件特徵

完整產權
流動性佳
安全邊際充足
較適合承作

第二類|審慎評估案件

章節目的

說明需提高審查標準之案件。

制度摘要

並非所有特殊案件都不能承作。但當流動性、權利條件或未來處分能力存在較高不確定性時,通常需要更高安全邊際。

高總價標的

高總價標的常見特性:

  • 買方族群較少
  • 成交週期較長
  • 市場深度較低

因此,通常需要較高安全邊際。

別墅

別墅常見特性:

  • 買方需求較窄
  • 成交速度較慢
  • 區域差異較大

因此,需額外評估流動性。

店面

店面除不動產本身外,亦受:

  • 商圈
  • 人流
  • 租售市場

影響。因此,需額外評估市場接受度。

持分產權

持分案件之風險主要來自:

  • 市場接受度
  • 未來處分能力
  • 法律程序複雜度

因此,通常需提高安全邊際要求。

流動性較低區域

例如:

  • 人口密集度較低區域
  • 成交量偏低地段
  • 部分有坡度區域

此類案件並非一定無法承作,但需依個案條件提高審查標準。

審慎評估案件特徵

流動性較低
處分時間較長
提高安全邊際
審慎評估

第三類|原則不承作案件

章節目的

說明無法形成完整有效擔保基礎或債權回收能力不足之案件。

制度摘要

當案件無法形成完整有效擔保基礎,或未來債權回收能力存在重大障礙時,原則不予承作。

權利關係重大不明

例如:

  • 所有權爭議
  • 權利歸屬不清
  • 潛在重大法律糾紛

無法完成抵押權設定

若無法依法完成抵押權設定,則無法形成完整擔保基礎。

共同共有案件未取得全體同意

共同共有案件,須由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設定抵押權。若未取得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,則無法形成完整有效之擔保設定基礎。因此,原則不予承作。

重大產權爭議

例如:

  • 所有權訴訟
  • 重大權利糾紛
  • 重大執行障礙

此類案件可能影響未來債權回收能力。

缺乏合理處分可能性

例如:

  • 幾乎無市場交易
  • 缺乏合理買方需求
  • 處分難度極高

即使帳面價值存在,仍可能不符合承作原則。

原則不承作案件特徵

權利條件不足
或
流動性不足
或
回收能力不足
原則不承作

承作與否不是價值判斷

貝殼貝克不以:

好資產
壞資產

區分案件。承作與否,主要反映:

是否具備合理安全邊際
是否具備合理債權回收能力

因此,不承作不代表資產沒有價值,而是目前條件下,不符合貝殼貝克風險管理標準。

結論

貝殼貝克案件評估建立於:

不動產價值 市場流動性 權利完整性 安全邊際 債權回收能力

之上。

較適合承作案件,通常具備:

完整產權 良好流動性 合理安全邊際

審慎評估案件,通常需要:

更高安全邊際 更完整評估程序

原則不承作案件,則通常無法形成完整有效擔保基礎或合理債權回收能力。

這也是貝殼貝克評估案件是否承作的核心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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