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投資與借貸的領域裡,「債權憑證」是一個非常重要卻容易被忽視的環節。許多人在進行債權投資或P2P借貸時,往往只看見「報酬率」,卻忽略了最能保障自己權益的文件那就是-債權憑證。
那麼,債權憑證到底是什麼?它在法律上真的有效嗎?是否能保障投資人一定拿回本金?本文貝殼貝克將帶你全面了解債權憑證的定義、法律效力、憑證時效性及實際判決案例分享,並提供金管會最新的政策現況,讓你在簽署文件或投資前,能更安心地做判斷。
簡單來說,債權憑證就是用來證明債權人擁有債權的文件。當你借錢給別人,或是投資某項債權商品時,雙方簽下的本票、借據、契約書,都可以視為債權憑證。常見的債權憑證主要記錄以下借貸事項:
這些條款若有完整記載,就能在未來發生糾紛時,作為債權人維護權益的重要依據。
那麼,哪些文件可以視為債權憑證呢?常見的債權憑證包括:
📖 延伸閱讀:《債權是什麼? 債權有哪些?債權種類介紹說明》
債權憑證在不同情境下會呈現出不同的應用形式,以下貝殼貝克整理出常見的3種借貸情境。
以個人借貸為例,最常見的形式就是借據與本票,這類文件簡單卻具備基本的舉證功能,能在雙方發生爭議時作為法律依據。
若放到商業融資領域,債權憑證則多以公司與投資人簽訂的融資契約呈現,條款較為完整,通常涵蓋利率、還款期限與擔保條件,保障雙方的權益。
而在近年興起的投資平台場景中,P2P 平台則會透過債權轉讓契約或電子憑證的方式來呈現,讓投資人即便以小額資金投入,也能擁有法律保障的債權依據。
債權憑證要有哪些內容才具有效力呢?常見的債權憑證記載事項及相關內容通常包含以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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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會混淆「債權憑證」與「債權投資」,但兩者其實有很大不同:
這邊透過我們的投資流程舉例,讓你可以更了解債權憑證對於投資人的重要性。當你透過貝殼貝克 P2P 平台借貸給投資人時,我們會提供一份「借款契約書」給你,這份契約就是債權憑證。再搭配上貝殼貝克專選的優質不動產擔保品,讓你可以有效降低投資的違約風險。
※貝殼貝克的投資案件皆附有經由法院公證人執行公證之「借款契約」
📖 延伸閱讀:《一次搞懂債權投資陷阱:了解抵押品成數與投資保障》
債權憑證的價值,來自於它在法律上的效力。如果沒有文件,債權人就難以舉證,即便借了錢,也可能拿不回來。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現在於以下說明。
台灣法院多次判例均證實合法債權憑證的效力,例如借款契約搭配公證,即便債務人拒絕還款,仍可依法強制執行。以下貝殼貝克依據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整理了2個不同的實際強制執行案例分享,讓你可以更了解債權憑證在法律上的實際應用場景。
裁判字號: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訴 字第 398 號民事判決
裁判案由:清償借款
案由說明:被告向原告借款NT$1,000,000未還,法院因被告未出庭抗辯,判決被告連帶支付本金NT$807,526及利息、遲延費用。
案例總結:此案原告藉由提供借款契約及保證責任,使債權憑證發揮了強制償還效力。
裁判字號: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消債清 字第 21 號民事裁定
裁判案由:清算事件
案由說明:債務人聲請清算,法院審查財產、收入及債務後,認定無力清償債務,裁定開始清算程序。
案例總結:本案確認債權憑證有效,支持清算程序以變賣財產清償債務,保障債權人權益並重建債務人經濟。
要讓債權憑證在強制執行時可以真正發揮作用,投資人應注意債權憑證是否符合以下規範:
📖 資料補充:金管會公開資訊觀測站也會揭露部分企業的債務資訊,投資人可查詢以佐證文件真實性。
即便有債權憑證,也不是完全無風險。投資人仍需注意以下陷阱:
📖 延伸閱讀:《投資詐騙盛行怎麼辦?避免落入投資詐騙陷阱的10種方式!》
目前金管會雖然仍沒有專門法律針對 P2P 借貸平台,但已透過「網路借貸平台業務事業指導原則」明確訂定相關合規要求,特別就債權憑證、金流控管、資訊揭露與風險防範提出明確規範。
金管會要求 P2P 平台必須委託獨立第三方(如會計師或律師)定期查核借貸案件的真實性,並將查核結果公開於平台官網,同時提供給處理金流的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查看,以提升債權憑證透明度與可靠性。
📖 資料補充:貝殼貝克每3個月會於官網定期公告【會計師查核報告書】,守護每位投資人的權益。
金管會要求 P2P 平台必須執行以下金流控管原則:
金管會要求 P2P 平台需明確揭露資訊並保護投資人權益,包括但不限於:
由於 P2P 平台尚不符合「金融機構」定義,並未經金管會核准設立,因此不得涉入「吸收存款」或「發行有價證券」等金融特許業務。雖然政府目前尚未立專法,但金管會一直持續透過輔導平台自律、強化與銀行合作關係來管理平台運作、保障投資人安全。
而在今年2025年4月25日時,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共同發起的「P2P網路借貸平台公會」已宣告正式成立。貝殼貝克也很榮幸成為公會的一員,致力帶給投資人一個健康的 P2P 借貸平台。金管會則表示,後續將會協助公會訂定相關規範。這也意味著, P2P 平台將可以大幅提升投資人的信任度,並帶來更多投資保障。
📖 資料補充:《金管會將協助訂定自律規範 延宕兩年 P2P公會正式成立》
📖 資料補充:《貝殼貝克榮獲金峰獎雙料殊榮:金融科技新標竿,引領安全投資新浪潮》
A:有的。依《民法》規定,一般債權的請求權會受到時效限制,多數情況下是 15 年,但若是票據、薪資或利息等特定債權,時效可能只有 1 年到 5 年不等。因此,債權人若持有債權憑證,建議不要拖延太久,應及早採取支付命令或強制執行等法律程序,避免因超過時效而喪失追討的權利。
A:借據只是債權憑證的一種,範圍較窄。債權憑證可以是借據、本票或契約書等文件。
A:可以,在沒有債權憑證的情況下仍然可透過當初的轉帳紀錄、LINE 對話紀錄或證人等佐證進行討債,但舉證難度相對較高。
A:可以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,並聲請補立新憑證。
A:不一定,還是要依據債務人的償還能力為主。若債務人無財產,即使有憑證也是有可能會有收不回本金的風險存在。
A:不行,無債權憑證難以證明債權存在,建議依轉帳紀錄或證人證詞向法院求助,金管會不直接處理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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